多市暴力劫車案 2/3犯案者是青少年
【明報專訊】警方數據顯示,今年以來﹐多倫多市發生的暴力劫車案,三分二為十幾歲的青少年所為,截止11月中旬,警方檢控的54人中有33人為青少年。
檢控54人中33人為青少年
警司塔弗納(Ron Tavernet)說,去年﹐警方檢控的劫車案中只有五分一是青少年,如今青少年涉入劫車案已成為一種新趨勢,而他們作案的動機就是「為了賺錢」。劫車案背後有一個非法的車輛銷贓變現網絡,被盜車輛一是銷往海外,一是被篡改車輛識別號(VIN)﹐再在境內銷贓,也有的被用作賊車﹐從事其他犯罪。更多青少年涉及劫車案有更廣泛的社會因素,包括貧窮、種族主義、邊緣社區、教育障礙及缺乏機會等。過去十多年﹐政府和社會把青少年犯罪納入公共健康危機,期望通過幫助他們重新融入社會避免走向犯罪道路,但由於長期投入不足,成功的故事很少。
汽車偷盜或搶劫不需太多技術﹐容易變現,這也是年輕人參與其中的原因﹐有組織犯罪集團更專門招攬青少年犯案﹐充當幕後操縱者的擋箭牌。
今年以來共有11,478輛汽車被盜,而截止11月中,多倫多警隊市發生193宗劫車罪案,10年前﹐這一數字只有20宗。
為問題青年提供幫助的非牟利組織 「一幫一運動」聯合創始人、前街頭黑幫成員威爾遜(Marcell Wilson)﹐對於當前如此高的青少年犯罪感到「震驚和瘋狂」,認為今日的年輕人「太絕望」,結果轉向犯罪。
威爾遜回憶他在上世紀90年代10幾歲時從事的第一宗犯罪﹐就是偷車。他會被教導如何竊取特定類型的車輛,並會得到一份清單。
已退休的約克大學犯罪學教授James Sheptycki表示,不是每個年輕人都能獲得合法的掙錢機會。一些有經濟困難的年輕人會考慮通過非法手段取得錢財。
刑事律師馬蒂斯(Maurice Mattis)表示,犯罪集團會利用青少年刑事法(YCJA)引誘年輕人。大多數情況下,18歲以下青少年如是初犯,法官多會從輕法落。
刑事律師Harval Bassi說,年輕人中有一個非常普遍的誤解,認為18歲以下犯罪會從輕處罰,但現實是,法院已開始評估犯罪的暴力程度,「試圖傳達這樣一個訊息:暴力劫車行為不會被容忍」。雖然年輕人可能被認為是在衝動下犯罪,但暴力劫車屬嚴重罪行,年輕人同樣會受到嚴懲,另外犯罪紀錄會跟隨當事人多年。
Alex Wu, Local Journalism Initiative Repor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