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輪胎行放火燒死8人案
逆子一審判死
【明報專訊】新竹市一間輪胎行去年6月中旬起火,奪走祖孫三代8條人命,起因是屋主兒子陳彥翔與家人發生爭執後在家中放火。經新竹地方法院一審,他日前被裁定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罪名成立,被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案情指,陳彥翔是家中最小的兒子,因欠債及經濟等問題,常與父母爭執。2022年6月15日晚上,他因家務問題與父母口角,之後外出購買20公升汽油,返家後再與父親激烈爭吵。他之後把汽油潑灑家中一樓各處,並用打火機點燃紙巾,再擲向汽油潑處,最終引發大火。
當起火後,火勢迅速蔓延,陳彥翔的母親、妻子、3名子女、妹妹、大嫂及姪女走避不及遭活活燒死,僅得自己及父親幸存,大哥則因不在家而逃過一劫。一眾死去幼童中,年紀最大僅得7歲,最小正是陳彥翔的姪女,當時還未滿1歲。
事發後,陳彥翔仍舊留在現場,因身上散發汽油味,遭警方當場逮捕。由於他亦遭燒傷,獲送往台大醫院新竹分院急救,直至同年7月13日出院,一度被羈押至今。他事後辯稱當時潑灑汽油想嚇倒父親,詎料煙頭掉落,最終引發奪命大火。
在周四(28日)一審,合議庭認定陳彥翔明知其縱火行為極有可能造成家人死亡,卻抱「不在乎」心態,造成永遠無法回復損害,幸存父親及其他親屬身心則承受家庭破碎及天人永隔等巨大苦痛。與此同時,陳彥翔犯罪手段殘酷,如量處無期徒刑或較輕有期徒刑,與主客觀犯罪情節比例不相符合,有剝奪生命,使之永久與社會隔離必要,因此判處死刑。
當判決出爐後,陳家林姓長媳家屬當即痛哭,其中長媳母親感謝法官公正判決,又指自己獨力撫養女兒成人,母女感情相當好,再多錢也換不回女兒。至於次媳姊妹當場控訴兇手惡行令其一家人陰陽永隔,擔心陳彥翔透過持續上訴手法逃避司法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