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警非法搜索住所侵人權 被控藏械走私毒品男子脫罪
【明報專訊】安省高等法庭駁回了多倫多警隊對一名男子的犯罪指控,理由是警方非法搜索了該男子的住所,侵犯了人權憲章。
負責本案的安省高等法庭法官莫洛伊(Anne Molloy)說:「本案中警察的行為令我震驚和憤怒,他們系統性地多次以不同方式侵犯了被告Nonde Karapetrov的人權」,為此莫洛伊拒絕接受警方提交的大量證據,包括擁有5個裝滿子彈的槍支、大量毒品以及3000元現金,駁回了對被告非法擁有武器和走私毒品的指控。
莫洛伊特別指出,在發現警方沒有法律依據下搜索了被告住所,「我不能支持承認這些證據」,「警方必須意識到,人權憲章保證的人權適用每一個案子,必須優先貫徹。」
2019年1月某天早上,被告Nonde Karapetrov發現自己女友處於醫療痛苦狀態,遂撥打了911求救,並在急救人員到達前對女友進行了心肺復蘇術。後來他的女友被送往醫院,在那裡搶救無效死亡。
接到報警的警方開始對被告的居住單位進行搜查,最終在衛生間一個上鎖抽屜裡發現多把槍支,於是拘捕了被告。第二天,警方持搜查令再次對被告住所進行搜查,起獲了469克海洛英、855克芬太尼和222克海洛因芬太尼混合物。
莫洛伊發現,被告並沒有同意警方的搜查,甚至沒有被要求,後來被拘留也沒有被通知和能夠聯繫律師,「整個過程肆意侵犯了被告的權利,非法控制被告住所近2個小時,這期間還強行進入被告不同意的一間上鎖的房間。」
莫洛伊把警方提交的第一次搜查被告住所的證據描述為「污點」,因為它沒有搜查令,「是對被告人權的嚴重侵犯」。
被告辯護律師捨費爾(Kim Schofield)表示,法庭判決傳遞了一個信息,這種情況不應該再繼續發生,在警察系統存在系統性問題。
今年4月捨費爾代理的另一案子中,法庭最終對一名被控毒品走私的被告宣布無罪釋放,因為警方以不合法手段獲取了被告濫用毒品的證據。而在從前的類似案件審理中,法庭大多選擇忽略警方的執法行為。
多倫多警隊拒絕對本案做出評論。
Alex Wu, Local Journalism Initiative Repor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