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不訂牙醫公共服務要求
【明報專訊】醫衛局早前諮詢牙醫業界,建議本地牙科畢業生及非本地培訓牙醫在實習一年後才能正式註冊,另初步構思本地培訓牙醫畢業後須在指定機構服務一定年期。醫衛局昨向立法會交代諮詢結果,指業界關注一刀切要求在指定機構服務一定年期,將影響私營界別人手供應,政府同意私營市場同樣面對人手短缺,故現階段不會訂立公共服務要求,改為探討透過僱傭合約等行政方式,靈活安排。
私營憂一刀切減人手
醫衛局:行政方式靈活推
醫衛局今年初就修訂《牙醫註冊條例》的立法建議諮詢,該局昨稱,為牙醫訂立公共服務要求屬「初步構思」,並非修例建議一部分,而持份者原則上同意上述建議,惟關注一刀切實施將影響私營人手供應。局方補充,現階段宜以行政方式靈活推行計劃,例如探討透過僱傭合約, 要求獲衛生署培訓支援的牙醫在取得專科資格後,須在公營界別服務一定年期,並邀請醫管局考慮採用類似安排。
至於有關在本地牙科畢業生、非本地培訓牙醫正式註冊前增設實習期,醫衛局稱絕大部分持份者原則上認同構思,包括港大牙醫學院支持落實建議、牙管會認同有迫切需要展開實習安排等。局方補充,衛生署初步構思本地牙科畢業生或非本地培訓牙醫,將在政府牙科街症等一般牙科服務、學童牙科保健服務等崗位輪流工作,接受註冊牙醫指導和評估,署方亦會考慮與醫管局或其他指明機構合作提供實習崗位;實習期為一年,如表現未如理想,牙管會可延長實習期。
另外,公營界別牙醫流失率持續,醫衛局在文件透露,截至今年7月1日衛生署牙科醫生職系有370個職位,當中87個空缺,空缺率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