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妥善監督工人 承辦商去年遭機電署警告
【明報專訊】涉事電梯承辦商是通力電梯(香港)有限公司,於去年4月至今年3月,其安全表現評及服務質素表現評級分別獲機電署1星(只分1星及0星)及3星評價(最高5星),代表在安全方面無發現問題,服務質素表現獲90至99分。公司在上述年度無發生涉及機件故障的事故,但機電署於去年9月曾向公司發警告信,指其未有妥善監督註冊升降機工程人員做升降機保養工程。通力承辦的升降機及扶手電梯過往曾發生嚴重及致命事故(見表)。
通力曾涉奪命事故
選委界議員陳凱欣形容昨日事故「很誇張」和嚴重,認為相關部門要調查成因,若涉及工作程序出錯,相關公司或需與員工檢視工作流程。若涉及公司在工作環境上未有為員工提供足夠安全措施,醫管局需檢視與涉事公司的其他合作,並與其他醫院聯網分享。
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認為,在未找到成因前,難定論涉事公司有否責任。他認為相關維修工程一般由3至4名員工負責,加上扶手電梯難靠「打手勢」溝通,「唔可以單靠個信字」,而是要建立溝通程序,舉例由其中一個員工負責監督,確保負責維修的員工按部就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