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屋不要錢 批方案一廂情願 有居民堅持公屋安置
【明報專訊】負責管理大坑西h及推展重建的平民屋宇有限公司(下稱平民屋宇),早前要求居民遞交「住戶資料聲明書」,昨向h內居民發信交代回遷資格審核結果及補貼方案(見表),晚上舉行簡介會解釋安排。多名居民質疑平民屋宇僅單方面通知且突然,盼獲公屋安置而非津貼,惟平民屋宇未提供選項。大坑西h居民權益關注組成員王碧娟批評平民屋宇未有履行妥善安置的責任。
房局:對輪公屋者不公
房屋局回覆本報查詢稱,大坑西h是私營出租屋h,平民屋宇有責任妥善安置租戶,又指用公屋安置大坑西h居民對輪候公屋者不公。
59歲民興樓住戶王碧娟拒絕交住戶資料聲明書,平民屋宇發信指視她為「自願放棄」回遷安排,限她在今年12月2日前交還單位,否則須承擔法律費用。王稱她出世起「手抱」入住至今,中午收信後「未認真消化到感受」,拒絕交聲明書是希望堅持「一屋換公屋」訴求;又關注平民屋宇提供以5年計的租金津貼,只能暫時安頓,質疑平民屋宇「一廂情願」提出方案,非妥善安置。
關注組:津貼只屬短期
民興樓住戶梁太與丈夫同住,兩人均70多歲,梁太由10多歲升中學起入住,他們有交聲明書,合資格遷回。梁太與丈夫如選擇5年後遷回,可獲60萬元租金津貼,即平均每月1萬元,她憂慮私人市場可租住的單位未必能維持現時居住質素,盼獲政府安排「公屋上樓」。
民強樓居民78歲蘇先生亦合資格遷回,但他質疑平民屋宇單方面提出方案,即晚安排居民簡介過於倉卒。平民屋宇表示會視乎情G安排多場簡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