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往耗時數年將大幅減少 申請建造一屋多戶住宅 多市業主15天內獲批
【明報專訊】多倫多市議會已在本周三(10日)表決通過了一項新規,允許業主在市內各地建造一屋多戶(multiplex)的住宅。多倫多的業主過往在市內的一些社區內申請建造一屋多戶的住宅需要花費長達數年的時間,但這一申請程序現已縮短為10至15天。
多市政府的發言人勒克(Jessamine Luck)在向傳媒發出的一份電郵中指出,根據安省議會在去年秋季通過的第23號法案,城鎮已被要求允許業主在任何物業上最少建造3個住宅單位。多市政府表決通過的上述新規,允許業主建造一屋多戶的住宅,是更進了一步。
不過,有關實施上述新規的時間表仍有一些懸而未決的問題,對此,市府官員同意,要麼在2026年初向委員會報告,要麼在市府批准了200個一屋多戶住宅的建造許可時報告,兩者以較早者為準。
多市政府曾在去年批准了一項新的市政附例,允許業主在自己的物業上建造花園屋和後院屋。但由於多個居民聯會就市府的上述決定向安省土地仲裁特別法庭(OLT)提出了上訴,導致該項附例被暫停實施長達數月。
不過,安省土地仲裁特別法庭最終駁回了居民聯會的上訴。
通常而言,向安省土地仲裁特別法庭提出的有效上訴可暫停市府政策的付諸實施,直至法庭作出裁決。
但勒克說,有關一屋多戶住宅的決定是不可向安省土地仲裁特別法庭提出上訴的,除非是由安省市政和房屋廳長提出上訴。
城市規劃師和城市建設專家格林伯格(Ken Greenberg)指出,多倫多的業主建造一屋多戶住宅,仍需要獲得市府簽發的建造許可,但多市議會批准的上述新規清除了在申請許可的過程中的很多環節。這一申請程序在現在應快得多。
勒克說,申請住宅的建造許可,審批時間是10個工作日,小型建築則是15個工作日。
多市議會在本周三以18:7的投票結果,贊成將兩個單位、三個單位和四個單位的一屋多戶住宅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