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警員涉收賄1.3萬泄警情報
【明報專訊】廉政公署前日落案起訴一名時任警員,涉嫌向一名貸款公司董事收賄逾1.3萬元,回答對方有關警方運作的查詢,另涉向一名同袍索貸約1萬元,被控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一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貸款公司董事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兩人獲准保釋,今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分別為蘇靖峰(前警員,29歲)及彭閏謙(鷹富資本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37歲)。
公司董事控行賄 欲知友人案件進度
廉署稱,蘇涉嫌於2021年6月底至10月中期間,接受彭提供的賄款共1.33萬元,回答對方有關警方運作的查詢。蘇另涉多次接受彭借貸,彭曾向蘇查詢警方在一宗其友人信用卡被盜用案的調查進度,以及警方巡查派對房間的次數。蘇涉嫌以警員身分和經驗回覆彭的查詢,並透露警方慣用的調查方式。
控兩罪 另涉向同袍索貸萬元
廉署指,蘇案發時駐守沙田警區田心分區,彭早前任職自由身貸款代理人,透過電話推銷貸款時認識蘇。另外,蘇涉嫌未得特首一般或特別許可,向同一小隊一名警員索取約1萬元貸款,遭對方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