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戴冀「統一口徑」拉離紅線 勝選記招反表明留在紅線 稱抗爭派失控 趙:唯有自我DQ
【明報專訊】「35+」初選案昨踏入第39天,控方證人、時任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供稱,初選投票過後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後,戴耀廷「力挽狂瀾」冀參選人「統一口徑」;惟抗爭派翌日召開記者會,揚言會否決預算案及促國際制裁,趙形容事情「完全失控」,戴原想將各人從紅線拉出來,抗爭派則表明置身紅線內。趙自稱無實權取消他們資格(DQ),唯有「DQ自己」,與初選「切割」及退出計劃。其間法官要求趙家賢釐清民主動力帖文中「對抗暴政」意思,趙稱「抱歉法官閣下,我要認錯」(見表),有被告忍俊不禁。
官問帖文「對抗暴政」字眼 趙認錯
趙家賢稱,2020年7月,建制傳媒和中聯辦大事抨擊初選違反國安法。戴耀廷遂於同月14日向參選人發信息稱「不提否決每一個議案」,茼U人參考。區諾軒則尋求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政治助理的意見採取補救措施,區其後告訴趙要停止初選、組織者自行解散,冀趙與他一同退出初選,最終區於15日宣布退出,趙翌日亦發布退出帖文。
趙稱,雖然戴耀廷事後欲「統一口徑」和「力挽狂瀾」免踩紅線,但抗爭派於15日召開記者會是無視戴的信息,更重複否決預算案,迫使政府DQ議員和促請國際制裁,他批評整件事完全失控,不符《基本法》,亦牴觸國安法。趙強調,民主動力在初選提名表格加入承諾擁護基本法條款,因明白這屬民選公職的應有之義。他自言不是選管會主席或法官般有實權,只是「服務提供者」,「我唔能夠DQ佢]儭隉A唯有呢個時候DQ自己」。
原擬合適時機退出 抗爭派記招後轉念
法官李運騰關注,趙於退出前一日發帖文稱會謹守崗位,趙說原待區先退出,他辦妥行政事宜後在合適時機退出,但抗爭派突然開記者會,令趙的思維出現「好特別的轉變」。趙認為抗爭派以初選勝出者姿態貫徹實行戴的主張。而趙作為民主動力召集人須向組織同事負責,公布退出是要讓公眾清楚知悉他與初選「切割」。
庭上播放本土抗爭派記者會片段,受審被告鄒家成和余慧明有份發言,認罪被告岑敖暉稱他們會堅定否決預算案,因為這是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若涉嫌顛覆國家,他「非常期待」政府因此送他們入獄。
「合理常人角度」 阻犯罪可減刑故退出
趙家賢續稱,會上有人稱抗爭派成為主流並將進入立會「攬炒」,意指發生肢體衝突和否決議案,他們又談及國際社會或繼而「圍堵中共」和制裁中港官員,故趙知悉抗爭派涉違國安法。趙透露,戴耀廷曾稱有參選人言論用字「過鰿氶v,但法例對其生效前的事件不設追溯力,故戴估計相關文章沒問題,但在國安法生效後,參選人言行會影響初選計劃。趙意識到,戴耀廷希望將各人「由踩到紅線拉番出薄v,抗爭派卻清楚表明他們身處「紅線」之中。
趙重申自己不是法律學者或專家,他以合理常人角度思考,顧及到民主動力,加上區諾軒提及國安法第33條,即犯罪者若有效防止犯罪可獲減輕處罰,趙因而決定即時退出初選。
【案件編號:HCCC 69/22】
明報記者
(初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