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元旦衝突 地盤工襲警罪成襲擊罪脫
【明報專訊】2020年元旦多區爆發示威衝突,一名便衣警員尾隨拍攝示威者時遭多人圍毆「私了」。26歲男地盤工人否認襲警及普通襲擊兩罪受審,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施祖堯指出,其中一名涉受襲警員作供不一致,被告被指準備揮拳,但實際上無接觸到警員,普通襲擊罪不成立,但被告另一項襲警罪成。案件押後至4月24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其間被告須還押。
辯方求情稱,被告蘇俊傑(26歲)任職地盤工人,日薪1500元,需要供養母親和妻子;雖然被告罪成,但非有預謀犯案。辯方續稱,被告2020年12月已被捕,至2022年3月才起訴,同年5月提堂,其間獲准保釋;涉事其他被告已審結,本案卻需時1年4個月提控,構成延誤。
辯方質疑警「斷片」 官:供辭合CCTV
針對襲警罪,控方案情稱,警員何思駿當晚便衣巡邏期間尾隨示威者到金雞廣場外,欲拍攝以雪糕筒等雜物堵路的示威者。被告發現後罵何「影乜╳洁H」何遭被告等5人圍毆,推倒及跪壓頸部。辯方則稱,何一度昏迷「斷片」,證供不可靠。
裁判官認為,何的供辭和閉路電視片段琣X,沒打擊其可信性。而且何曾向被告表明身分及警告,多次並近距離和被告對望,故可辨認出被告。即使何的證供有分歧,但證據可互相磨合。裁判官接受何及另一女警辨認被告身分。
另一受傷警供辭矛盾 襲擊罪脫
至於普通襲擊罪,裁判官稱,涉嫌受襲警員10879在警員記事冊沒記錄被告揮拳,警員作供亦有前後矛盾,被告與其他人被指準備向警員揮拳,但實際上無接觸到他,拒絕接納該警員證供,裁定普通襲擊罪脫。
【案件編號:WKCC 146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