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維修倡須5%親身投 低於2017年建議 反圍標聯盟:未處理假授權書
【明報專訊】大廈維修工程不時引起爭議,政府相隔6年以2017年的建議為基礎,再提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見表),建議「大型維修工程」須有5%或200名業主「親自投票」表決,門檻比2017年建議的10%低。「全港業主反貪腐反圍標大聯盟」發言人莊榮輝昨向本報表示,政府最新建議對打擊屋苑圍標「力度不足」,且未處理偽冒授權書問題。
據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政府建議《建管條例》加入新採購類別,若工程費用按大廈單位數目計算的平均成本逾3萬元,便屬「大型維修工程」。現時《建管條例》規定法團業主大會的法定人數須為業主人數的10%,業主可親自或透過委派代表出席會議,政府建議加入要求,表決上述項目時須有不少於5%業主或200名業主「親自投票」。
出席門檻維持10% 須列人均預算
政府今次亦建議提高討論或議決「大型維修工程」透明度,包括會議通知須列明「每名業主應為採購支付的預算金額」;會議紀錄須在業主大會28天內於建築物的顯眼位置展示至少連續7天等。現時法例要求採購逾20萬元或佔法團每年預算20%時須招標,當局建議將「每年預算」改為佔「過去3個財政年度的經審計每年平均開支」的20%作衡量基準,減低預算被刻意加大的風險。
政府2017年原建議法團業主大會討論「大型維修工程」時,法定人數門檻由10%提高至20%,並須有10%或400名業主親自投票通過,今次則未有落實當年門檻。當局解釋,有意見反映法定人數提高至20%容易導致流會,法團亦難找到合適場地容納數百名業主舉行會議。
團體倡民署推授權書核證
莊榮輝認為,當年的建議要求更多業主參與,防範圍標效果更佳,認為一個重大工程未能吸引業主積極參與「是應該流會」;他又稱一般屋苑附近有學校,禮堂多數可容納400人,相信場地不成問題。莊認為違反法例的最高罰則應引入監禁,以針對偽冒文書、帳目混淆等問題。
莊又稱,以往大廈法團出現圍標爭議,不少涉及授權書問題,惟未見政府在今次修例中提出有效建議杜絕不明來歷或偽冒的授權書。他建議,由民政事務總署推出授權書核證收費服務,透過增加偽冒成本杜絕有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