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指違法後「法律上信戴 政治響警號」 區:中聯辦譴責後 盡力解散初選
【明報專訊】「35+」初選案昨踏入第20天審訊。控方證人區諾軒接受辯方盤問稱,戴耀廷在憲法方面是專家,故沒質疑對方指初選不違反《港區國安法》,起初有政府官員指初選或觸犯法例,區「法律上信任戴的觀點」,但區的政治判斷認為「響起問號」,屬「政治警號」。及至中聯辦公開譴責初選,區稱自己「不單止退出初選,還盡全力解散初選」,並約見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政治助理吳璟g徵詢意見嘗試補救。區亦希望可為同案被告「找到好的求情,以及從輕發落的基礎」。
批公民黨「搶韁」記招民粹 嘆鄭達鴻遭累
代表公民黨鄭達鴻和社民連梁國雄的辯方資深大律師潘熙,昨早在庭上展示區諾軒今年1月寫予鄭達鴻的信件,該信件納入控方披露的「不被引用的材料」,信內提及公民黨「民粹」,並於2020年3月「搶韁」召開記者會(見表)。潘熙問區諾軒形容鄭達鴻被公民黨「連累」的意思,區回應稱,若說公民黨於上述3月25日舉辦記者會,而鄭又有出席,的確有連累之意。
區其後稱「不如閂鱈坅H先,私人信件薄v,語畢有人關上熒幕投影。控方質疑區無法回答另一政黨的事務,法官陳慶偉亦稱,對於公民黨記者會是否反映「鬥黃」,辯方可請鄭達鴻出庭自辯。
提出底線 官方機構指違法即考慮停
潘熙之後引述戴耀廷於2020年5月撰文指出,《基本法》無規定立法會否決《財政預算案》只能單純因為財案內容。區諾軒回應稱,戴耀廷是港大法律系教授、憲法方面是專家,亦參與基本法起草工作,形容戴是權威,故無質疑或挑戰其專業。不過區說,合法與否不是戴「說了算」,故區曾提出底線,一旦有官方機構指控初選違法,屬「政治警號」,就要考慮停止初選活動。區庭上表示,其建議無信息紀錄作證,但他向控方錄取無損權益口供有談及。
2020年7月9日,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屨出初選可能違反國安法,戴同日在記者會稱看不到初選犯法。區諾軒表示,他在「法律上信任戴耀廷當時觀點,政治上我開始響起問號,那是基於我的政治判斷」。同月11至12日初選投票,中聯辦同月13日發聲明嚴厲譴責初選非法,戴翌日發帖重申維持立場。
官員月初指違法續辦 稱已如箭在弦
法官李運騰問及,官方月初指初選或違法,為何仍繼續舉行?區諾軒回答,當時未認識有關法律,例如何謂「非法手段」,而且初選如箭在弦,數天內民研遭搜查及舉辦投票,無足夠時間冷靜思考。其間,就初選是否合法的問題僅是泛泛而談,未有明確問及否決財案,有人擔憂或涉勾結外國勢力,區無印象參選人曾詳細詢問。
曾問吳璟g怎補救 冀群組信息助被告求情
區供稱,他在中聯辦發表聲明後就退出初選,更盡力解散初選,約見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政治助理吳璟g,徵詢補救措施的意見,問建議組織者退出初選是否可行,對方說只能盡量做。
區認為無論如何要停止初選工作,遂前往戴耀廷的辦公室表達欲退出初選,戴稱需時考慮;另外趙家賢說若區退出,趙亦緊隨區退出。同月15日,區於facebook宣布退出初選,趙翌日宣布退出,及後戴公布將會休息。
區在庭上最後補充,他讀畢《港區國安法》第33(1)條後才決定退出初選;條例列明自動放棄犯罪或者有效防止犯罪結果的罪犯,可減輕處罰,甚至免除處罰。區又提到,剩餘工作在選區有群組信息紀錄,望可為同案被告「找到好的求情,以及從輕發落的基礎」。有被告聞言表情諤然。審訊周三續。
【案件編號:HCCC 69/22】
明報記者
(初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