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免九東「鬥黃」 允參選人附綱領 認把關不力 「大會已無權左右地區共識」
【明報專訊】「35+」初選案昨日進入第14天審訊,控方證人區諾軒繼續作供。控方在庭上展示多個WhatsApp訊息(見表),顯示初選組織者討論有參選人相繼自發簽署協議,區諾軒在訊息中轉述九龍東參選人要求發布由大會(即初選組織方)認可的協議,否則「怕兵變」。即使時任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曾稱該黨不欲簽非官方協議,但胡最後以個人名義簽署九東綱領。區昨在庭上解釋,因九東以「兵變」形容情G嚴重,「大會已無權左右」地區共識,為免「鬥黃」或內鬥情G,唯有允許參選人報名時附上綱領,承認「把關不力」。
「怕兵變」 蔡澤鴻倡發布認可協議
本案47名民主派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6人不認罪受審。控方展示初選組織者WhatsApp群組訊息,談及抗爭派2020年6月發起「墨落無悔」聲明書,同月14日區諾軒在群組轉達,時任觀塘區議會主席蔡澤鴻報告九龍東參選人會議內容時,認為有必要發布由大會認可的公開協議,民主黨表明願簽官方協議,但就積極運用否決權方面則可「避重就輕」。區引述蔡澤鴻特別強調,冀大會接納提議,否則「怕兵變」。區又向組織者建議,大會唯有順從,為免「鬥黃」撰寫一些共識「了事」,如沒提及關鍵DQ(取銷資格)風險當作「執到(僥倖)」。
憂抽秤 民主黨只願簽官方協議
區在庭上重申,組織方沒要求參選人簽署文件,是避免被取消資格風險。他透露時任民主黨主席胡志偉私下向他表示,不欲簽非官方協議,因民主黨認為沒理由反對興建學校和醫院,如協議陸續有來,恐怕會被人「抽秤」指摘。不過因蔡澤鴻當時以「兵變」形容情G嚴重,區認為大會已無權左右九東決定,他憂慮其他選區亦自行發布綱領,只能被動應對,並承認他有「把關不力的責任」。區又解釋「鬥黃」指民主派內鬥,他認為初選參加者來自不同光譜,對協調機制各有詮釋,若不斷公開表態,就會「收窄模糊」。
胡志偉終個人簽九東綱領
區諾軒又提及,縱然胡志偉曾表明民主黨立場是拒絕簽署非官方所訂協議,但胡最終簽署九東共同綱領。區認為,若沒發生上述九東會議事件,相信胡不會簽署綱領,區自言組織方無能力阻止九東發表綱領。法官一度提問胡志偉代表民主黨簽綱領,辯方隨即稱胡並非代表黨簽署,區再澄清胡以個人名義簽署。法官再問,組織方允許參選人交報名表時附上綱領,區回應稱這屬「公允說法」。
區又在訊息群組提及,參選新西的民主黨尹兆堅曾表明,民主黨願簽署聲明,但不想無限簽下民間聲明,故沒簽「墨落無悔」聲明書,尹希望初選組織者在翌日記者會表示認同民主黨。區庭上表示,大會沒理由為一個黨發言,而且尹所指的記者會根本不存在,故他當時無法順應民主黨要求。
同月19日,趙家賢在群組形容發起「墨落無悔」聲明書的張可森等「隊到行(對虓F)」,趙在訊息稱,戴耀廷和區諾軒召開協調會議並向參選人傳閱「白紙黑字」協議,雖然「冇最後簽紙」,但屬共同協議。區在庭上確認參選人沒簽署協議。
官質疑控方未按時序舉證難跟
至於戴耀廷其後在群組稱,新西決定自行簽署協議,九東秘書處亦提出共同綱領,獲參選人同意簽署。區供稱,只有該兩區參選人報名初選時附上簽妥文件,但組織方沒要求他們簽署任何綱領。審訊期間,控方追溯至較早時信息,3名主審法官質疑控方未有按時序舉證,令人難以跟從。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 69/22】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