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國質疑國安委界定國安事 政府:無削弱法庭獨立裁決
【明報專訊】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昨完成一連兩日審議,內容包括香港在內中國履行國際公約狀况,下月將發表報告。委員會副主席Michael Windfuhr質疑,若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可界定「國安事宜」,會否改變法庭裁決,詢問如何限制國家安全定義及避免隨意任用。特區政府在會上回應時重申,人大常委會釋法並無削弱法庭獨立裁決功能,《港區國安法》並不影響港人行使言論自由,包括批評政府政策或官員決定。
委員會問如何界定國安
保安局:國安法清楚定義
社文權利委員會昨大部分時間關注內地人權,另續觸及本港國安法的影響。Windfuhr在會上質疑,有些事在中國會「突然變成國家安全」,詢問如何界定國安,另提及有國安法被告被拒絕保釋。保安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黃添培回應稱,國安法清楚定義4類控罪、犯罪元素等,守法者不會誤墮法網。律政司高級助理法律政策專員樂逢源稱,很多地方國家安全並無定義,因為威脅國家安全的事,隨環境改變,故難以定義,因此法律中保留一定彈性。樂逢源又說,人大釋法只是澄清國安法條文適用在海外律師爭議,並無擴大特首或國安委權力。他說,國安法47條下發出證明書,只是審訊中有約束力的證據,法庭仍要處理裁決及其他爭議,並不影響法庭獨立。
教局反駁教科書審查指控 「不直接訂教材」
教育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賴子堅反駁「教科書審查」的指控,稱政府不會直接制訂教材,但透過專家組成的評審委員會評核教科書,教師亦可使用其他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