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5人認示威犯聚 陳寶瑩:無辦法
【明報專訊】社民連8名成員2020年五一勞動節前夕到警總示威,不滿遊行未獲批准,被控違反「限聚令」,其中3人已認罪,餘下5人包括主席陳寶瑩等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全部認罪,各被判罰款4500元。辯方求情稱,被告當時對法例理解未夠深入及與法庭不同,真誠相信行為無違法,非故意挑戰法紀和衝擊法治。
昨日提訊的包括黃浩銘、陳寶瑩、周樹榮、梁國雄及曾健成,均選擇認罪。案情指稱,2020年4月30日,各被告到灣仔警察總部示威,當時有4人限聚令要求;其間警方曾勸喻和警告,提醒保持距離,他們無理會並續叫口號,最終警方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梁國雄正就「初選案」受審,昨日未能出庭,裁判官接納他以書面方式認罪。黃浩銘答辯時稱「我承認違反法例,但冇違背良心」,陳寶瑩指當時已有1.5米距離,仍被指違法,「無辦法,只能認罪」。
社民連另涉一宗同年五一勞動節的限聚案,擬上訴終院,高院拒批許可。黃浩銘昨日陳情稱,和平示威權不容剝奪,不認同高院判決,但決定不再爭持,會「寬容接受」。
職工盟屬下工會4人否認街站犯聚 5月審
另外,職工盟「建築地盤職工總會」同年5月6日在金鐘設街站派發防疫物資及傳單,10名義工涉違限聚令,各被票控「參與受禁群組聚集」,當中6人已認罪,餘下4人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分別是曾浩源、翁家文、黃俊宇及林小薇,案件排期今年5月8日開審,預計需時3天。認罪的何天忻、王宇來、黃樂文、蔡達俊、黃百勤及劉永森各被罰款4000至4500元。
【案件編號:ESFS 13、16、17、18、19/2020;ESFS 500009、500013、500015/20;ESS 50053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