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返工用假安心出行 入境助理控「侵入公共機關」 官指正門:「人人入得點算入侵」
【明報專訊】疫苗通行證去年年底取消,4男1女被指措施施行期間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假「安心出行」程式,各被控「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任職入境事務助理員的男子否認控罪,案件昨開審。控方舉證完畢,裁判官林子勤要求控方釐清「入侵」範圍,控方一度稱踏入大樓正門已構成入侵,林官反問,「鶣蚴Y人都入得,咁點會係入侵者」,決定給予控辯雙方時間索取指示,審訊今續。
林官促控方釐清「入侵範圍」
不認罪的被告黃梓軒(29歲),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受審。辯方表示有3個抗辯理由,被告於2021年11月1日早上進入涉案灣仔入境事務大樓升降機大堂前已被截停,故不算已進入大樓,不構成「侵入」。其次,即使被告進入該範圍,他只是上班,有合理辯解;而被告案發前數月已使用該懷疑虛假程式,他真誠相信使用真實的程式。
控方傳召當日擔任「安心出行大使」的入境處外判職員岑兆華作供。岑兆華供稱,他看到被告「急急腳」進入大樓無掃描二維碼,要求他停下不被理會,指被告「直行直過」。
入境事務助理徐詩敏當時在大樓地下升降機截停被告,她在庭上稱所有職員均須循地下入口經升降機大堂進入大樓,並出示安心出行二維碼,被告無表示有「特殊需要」可獲豁免。徐發現他展示的界面無「安心」標誌,另主頁面有一欄顯示「輸入地址」,她懷疑程式「有問題」,遂把事件告知上司。
有份開發「安心出行」的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系統經理陳奕涵估計,被告使用名為「安心回家」的網頁。
林官在控方舉證後,要求控方釐清「入侵」範圍為入境事務大樓地下、升降機大堂抑或地下以上樓層,控方回應稱是「升降機大堂」,後改稱踏入正門已構成入侵。林官聞言反問,「鶣蚴Y人都入得,咁點會係入侵者」,林官將審訊押後今續。
【案件編號:ESCC 209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