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食大白鯊拍片 四川網紅罰款12萬
【明報專訊】四川省南充市市監局1月,查處一宗非法購買、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噬人鯊,俗稱大白鯊)案,對金姓網紅博主「提子」處12.5萬元(人民幣,下同)罰金。
鯊魚屬二級保護動物
據「南充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消息,去年8月,南充市場監管局接管該案件。經查,涉案人於去年4月13日通過淘寶網,以7700元的價格從福建省東山縣購得鯊魚一條,5月29日、6月2日先後擺拍和烹食該鯊魚,7月12日將短片發布到網絡平台「快手」和「抖音」,該影片流傳為全網熱搜。
經殘體組織樣本DNA鑑定,涉案鯊魚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噬人鯊,價值2.5萬元。此前,該案沈姓鯊魚銷售者和顏姓捕撈者,已被警方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