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規範非學科校外培訓禁與招生入學掛u
【明報專訊】中國教育部周四(29日)消息指,教育部等13個部門近日印發《關於規範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意見》,對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治理作出系統部署。
當中要求培訓機構,不可一次過收取超過3個月、60課時費用,或超過5,000元人民幣
該意見涉及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場地、日常營運和配套改革方面,當中要求所有相關培訓場所必須符合法規和政策要求,鼓勵積極聘用退休教師,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所有經營機關必須依法獲得有關部門的行政許可,再進行法人登記。培訓內容應符合培訓對象的身心特點和教育規律,不得開設學科類培訓內容,要堅持公益屬性實行明碼實價。
意見亦強調,要做好非學科類培訓規範治理的配套改革,改進體育和藝術中考測試內容和方式,扭轉片面應試的教育傾向,弱化選拔功能並加強過程性考核,注重對學生運動習慣和藝術素養的培養,不得將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結果與大中小學招生入學掛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