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京定電動車銷售目標2026年佔1/5 2030年60%
【明報專訊】聯邦環境部長吉保爾(Steven Guilbeault)周三宣布加國電動車銷售新目標。2026年在加拿大銷售的房車、SUV和貨車,每5部必須有1部是電動車﹔2030年此一規定將適用於60%的新車﹔2035年,加拿大銷售的全部房車都必須是電動車。
2035年須全售電動房車
吉保爾的國會秘書戴布汝辛(Julie Dabrusin)周三在宣布上述新規定時表示,政府的新目標是「確保加拿大人獲得他們想要的汽車。」
根據《加拿大環境保護法》(Canadia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t),製造商或進口商若未能達成上述的電動車銷售目標將會面臨處罰,不過新規定會分期實施。
加拿大欲達成2026年的目標尚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今年頭6個月,全電動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只佔新註冊車輛的7.2%。整個2021年此一比例只有5.2%。
鼓勵使用電動車的非牟利組織Plug'n Drive行政總裁克萊爾曼(Cara Clairman)表示,鼓勵人們從汽油動力車轉換至電動車,最困難的部分是獲取車輛。她說:「漫長的等待對有意更換電動車的人來講,絕對是打消此一念頭的原因。」
加拿大汽車製造商協會(Canadian Vehicle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主席京士敦(Brian Kingston)表示,聯邦政府應先建好電動車的基礎設施,之後再來規範其銷售。他指出,加拿大目前的基礎設施尚不足以支持即將增加的電動車。
根據仍在草擬中的法規,政府擬以提供電動車優惠方式追蹤銷售情況。此一草案將於12月30日完成後正式公布。全電動車和卡車優惠條件將比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大,政府承認後者在鄉村和北方地區的需求量將保持強勁。
新規定將履踐自由黨2021年的競選承諾,也是政府4月公布汽車廢氣排放減少計劃後第一批新規定。加拿大的總體目標是到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減至低於2005年排放量40%至45%。
加拿大此前已有設定電動車銷售目標,但並非強制目標,政府也未能成功驅動汽車公司增加電動車的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