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是否釋法問題」 盧文端:人大釋法需全面檢視國安法實施
【明報專訊】特首李家超上月底因應海外律師參與《港區國安法》案件一事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至昨日中央仍未回應。全國僑聯副主席盧文端今日在本報觀點版撰文表示,「現在的問題並非是否釋法的問題,而是如何釋法的問題」,指中央已要求特首就國安法實施情况提交報告,港澳辦提出落實二十大報告「完善特別行政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確保落實國安法的要求,故人大釋法不可能只考慮國安法案件可否聘請海外律師的問題,需全面檢視國安法實施情况,需要足夠時間處理。
李家超提請人大釋法後,社會有不同意見,例如以修例取代釋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國安法案押後至明年9月開審。盧文端在文章表示,李家超建議提請釋法,得到中央充分肯定並堅決支持,「現在的問題並非是否釋法的問題,而是如何釋法的問題」,並指終院判決後,香港一些人包括法律界人士提出的自行處理方法,難保不會衍生預料不到的問題甚至法律挑戰,只有人大釋法才能確保根本解決問題。
盧:「自行處理」難保不衍生法律挑戰
盧相信人大釋法會全面檢視國安法實施情况,結合「完善特別行政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確保國安法準確和貫徹實施,也盡可能使本來可在特區司法體系內解決的問題,毋須通過人大釋法解決。
傳烈顯倫撰文 憂釋法損司法獨立
譚耀宗:釋法是解決問題可行辦法
另外,法律界近日流傳一篇相信是由終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撰寫、以「香港司法獨立存亡受威脅」為題的文章,提到《法律執業者條例》已為聘用海外律師樹立標準,法院會考慮律師的專業、官司性質,以及能否為案件帶來重要角度。他對聘用海外律師由原本只是單純本地事務演變成為憲制危機,感到意外;指政府堅持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專案認許申請不合適,並尋求司法面貌的徹底改變,議題升級至此程度,是很難見到開心結局。他說一旦釋法推翻法院決定,將嚴重損壞司法獨立,香港高度自治亦會被破壞,並有無法估計的後果。
烈顯倫提到被告黎智英已長時間還押候審,盡快開審有着強烈公眾利益,國安法第42條規定案件要及時辦理,律政司的責任清晰,惟案件因釋法押後到明年,這引伸一個問題,就是律政司長是否受政治干預。他反問為何不是乾淨利落履行職責,並於本月初如期開審。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尊重烈顯倫,亦明白其觀點,又指香港回歸以來經歷5次釋法,釋法是解決問題的可行辦法,符合《基本法》。他又說,下周人大會議議程未有涉及香港的事項,又認為黎案排期至明年9月,現階段仍有時間研究,毋須急於短時間內決定。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