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濫用特權 國泰空少罪成還押 求情向染疫者致歉 衛署醫生:「大可能」釀望月樓群組
【明報專訊】兩名免檢疫的時任國泰機艙服務員去年12月返港後涉違規聚餐及外出用膳,疑引發新冠「望月樓群組」,兩人被控3項「作為一個須遵照醫學監察規定的人,沒有遵照衛生主任所指明的條件」罪。兩人曾於4月表示認罪,但法庭拒絕接納其答辯,受審後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罪成。裁判官明言本案案情嚴重,斥兩人濫用特權,引致他人染疫,下令兩人還押至12月1日判刑,其間索取背景報告。
辯方求情稱,被告黃昱龍(現年46歲)及劉諾宏(45歲)對染疫市民致歉,且兩人無案底、無意圖犯法,冀可獲准保釋候判。
裁判官王證瑜裁決時引述國泰內部指引指出,返港機組人員須留在家中醫學監察,除非在返港第3日取得陰性結果以及進行「必要活動」,另要避免前往人多擠迫的地方。
翻查資料,國泰航空去年11月中規定機組人員抵港後,首3天須留在家中,每天不得離家超過兩小時,只可為購買食物和必需品、單獨戶外運動、求醫、購買基本醫療用品,或接受強制檢測等外出。
官拒納兩人證供 指活動無必要
王官表示,不接納兩人的證供,直指他們的活動並無必要。首被告供稱,因公司裁員經歷低潮,獲次被告開解,故外出買食物時順道登門送他禮物致謝,認為此事是與精神健康相關,為指引所容許。王官認為並非必要,且無證據證明他患精神及心理病症,指首被告認為可以出外探訪,實在令人難以置信。
次被告曾出外收取包裹,另因其父手機壞掉、無法致電在英國的親戚,遂與父親在又一城Apple Store買手機,其間在望月樓用膳。王官認為,取包裹並不急切,而其父親可用其女友手機,兩人當時可叫外賣,毋須進入餐廳。王官認為,兩名被告明顯違反指引,不構成合理辯解,裁定罪成。
可囚6月 一女曾罰款5000
控方其後傳召專家證人、衛生署高級醫生馮永輝作供。馮供稱,次被告疑在望月樓傳染8人,另有一人被該8人的其中之一傳染。馮被盤問時表示,無法100%肯定上述9人均由次被告傳染,但重申是「很大可能」,且他最先出現病徵,病毒基因排序亦一致。馮亦同意,當時本港已出現Omicron的疫情,但望月樓群組為首批本地感染個案。
政府資料顯示,截至本月8日,共有271人因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例被定罪。本案涉及防疫規例599A章第15條,違者最高可被監禁6個月及罰款5000元。翻查資料,一名46歲女子於隔離觀察期間兩度擅離住所,違反上述條例,今年7月被罰款5000元。
【案件編號:ESCC288/22】
明報記者
(新冠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