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破壞兆康站 5人控暴動兩認罪 案情指港鐵維修費逾874萬 首被告警誡下表悔意
【明報專訊】2019年10月7日屯門港鐵兆康站有示威活動,5人被指參與暴動及管有鐵支、噴漆等物,事後被控暴動及暴動時使用蒙面物品等8罪,案件昨日於區域法院開審,其中兩人承認暴動罪,其餘控罪獲存檔法庭,另3人不認罪受審。
稱僅站內徘徊 目睹他人破壞
案情指約100人在港鐵站及輕鐵站使用硬物及以消防喉噴水破壞設施,事後點算維修費逾874萬元;其中首被告被截停後,在警誡下道歉及表明後悔。審訊明續。三男兩女被告依次為21歲地產經紀何嘉俊、19歲男生雷呈昊、33歲售貨員黃健進、16歲女生及22歲女生陳朗婷。5人同被控一項暴動罪,另各被控一項暴動時使用蒙面物品罪;何和16歲女生則各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
16歲女生袋內檢鐵鉗噴漆等
何嘉俊及16歲女生承認暴動罪,使用蒙面物品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則存檔法庭。兩人承認案情指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案發當晚9時23分,有大量穿黑衣及手持長條形硬物的人在屯門港鐵兆康站聚集,破壞指示牌、閘機等設施,他們隨後前往輕鐵站破壞設施,又用消防喉向電子顯示屏噴水。經點算後,港鐵站及輕鐵站的維修費用逾874萬元。
何嘉俊在案發當晚約9時半在輕鐵路軌上被捕,當時手持一支74厘米長的黑色鐵支,他在警誡下表示:「對唔住,我對以上行為即係破壞西鐵站表示後悔,我知錯。」其後在警誡會面中,他解釋該鐵支是朋友交給他,他僅在站內徘徊,目睹他人破壞設施;16歲女生則在輕鐵站被捕,斜應U內搜獲白色手套、尖嘴鉗及噴漆。
【案件編號:DCCC 584/21】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