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無按警要求交資料 前職工盟主席等3人各罰8000
【明報專訊】警方2月引用《社團條例》向已解散的職工盟索取資料,包括職工盟與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等團體的聯繫詳情。事隔近9個月,前職工盟主席黃迺元、前副主席鄧建華及前司庫鍾松輝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3人承認「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交資料」罪,各被判罰款8000元。
3名被告為黃迺元、鄧建華和鍾松輝。鄧建華親自求情稱,「犯下此案係良心驅使,唔係無心之失」,批評警方並非關注一般行政問題,而是要民間團體「自證其罪」,或致寒蟬效應。鄧又說,無法控制警方如何演繹資料,將影響其緘默權,「我唔會將權利主動拱手相讓,我可以做鼢N係唔配合,盡量令恐懼終結」。
鄧建華求情:犯案係良心驅使
裁判官劉淑嫻聽畢表示,市民有責任向警方提交資料,警方進一步搜查,才發現3名被告未交出的部分資料。劉官以罰款1.2萬元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罰款獲減至8000元。
被告承認的控方案情指今年2月17日,助理社團事務主任向3名被告及前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發信,要求各人在3月3日或之前提交多項資料,包括職工盟的收入來源、過去及現任的職員資料、自2019年起舉辦的公眾活動詳情,以及在不同地方的資產。
此外,警方要求交出職工盟與不同團體及人物的聯繫詳情,包括NED轄下的美國國際勞工團結中心、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及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亦要求交代職工盟從美國國際勞工團結中心收取援助的詳情,以及解釋職工盟facebook專頁5則帖文的意思。
至3月24日,3名被告向警方回信,指職工盟已完成解散程序,他們沒有警方所索取的資料。後來,警方搜查被告寓所、職工盟會址及儲存倉等,檢取大批會計文件、銀行結單、會議紀錄,以及美國國際勞工團結中心2020年5月向職工盟撥款約240萬元的分包合約等。控方指被告擁有警方索取的資料,卻沒有提交資料。
【案件編號:ESS 29943-45/22】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