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基金經律師行收5000萬「捐款」 龔仁心:很正常
【明報專訊】龔如心胞弟、時任華懋慈善基金主席龔仁心,涉於2009年游說商人陳書春與內地女商人合作投資,實將陳的5000萬元用作與陳振聰打官司爭產。陳入稟指控龔仁心及基金等詐騙並索償,案件昨在高院續審。龔仁心昨就案件首度出庭作供,稱自己知悉宋姓女商人於兩年間,數次透過她的公司付錢予律師行,律師行再將款項給基金,總共涉及1億元。原告方質疑無業的宋根本難以負擔龐大金錢,龔答稱他不知道。
原告為陳書春及卓基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分別為龔仁心、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及黃乾亨黃英豪律師事務所。
認爭產重要 自言負責籌錢打官司
龔仁心庭上作供時同意,基金於2009年和陳振聰興訟爭奪龔如心的千億遺產。他認同爭產官司對龔家非常重要,而他負責籌錢打官司。龔供稱,基金曾從黃乾亨黃英豪律師事務所收取5000萬元,他指基金只接受捐款,不涉及投資。
稱與原告友好 知「捐錢」沒再查證
原告方問龔,基金透過律師行取得所謂捐款是否正常,龔有否發現這並不尋常?龔反問「我為什麼覺得有奇怪?」,稱上述情G「很正常」。龔續稱,當時和陳書春是好朋友,他知悉陳會捐錢予基金,故沒再向律師行查證。原告方隨即指出,龔仁心早前在證人陳述書等不曾提出這說法。龔說他從沒要求陳捐款,亦沒問對方為何捐錢,強調慈善基金向來接受捐款。
原為本案次被告的雄福有限公司由宋姓女商人持有,龔稱其友人宋自畢業後就閒在家堙A沒有工作,她在中港澳均無投資,宋2009年打算聘請律師處理投資文件,龔向宋推薦黃乾亨黃英豪律師事務所。
原告方引述數張金額介乎700萬至1500萬元的支票,以及宋簽署確認哪些屬於無條件捐款的字條,龔承認宋透過雄福付錢予律師行,再轉帳予基金。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A 8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