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頒裁決 胞兄有權拍賣素姬故居
英國《衛報》昨(5日)報道,緬甸最高法院最近就原國務資政昂山素姬曾被軍政府軟禁15年的大宅業權,作出有利素姬兄長的裁決,令該座被視為緬甸抗爭象徵的物業有可能被出售。
該座位於仰光茵雅湖畔、佔地8.6萬平方呎的殖民風格大屋,原是素姬父母的物業。
素姬1989年首度被軟禁於此,在大宅度過了15年幾乎與外界隔絕的生活,其間她逢周末會在屋內向聚集在外的民眾發表支持民主的演說,這大宅因而成為緬甸民主抗爭象徵。素姬獲釋後於2012年遷出。多年來,素姬一直與居於美國的兄長昂山烏(Aung San Oo)就業權打官司。
昂山烏向《衛報》稱,內比都最高法院數周前作出的裁決,支持2012年時法庭的判決,即他擁有大宅一半業權,可將物業拍賣,然後平分所得。他拒絕透露會否出售該大宅,稱這屬私人問題。雖然大宅日久失修,但據昂山烏的律師估計仍值約9000萬美元。
(衛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