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致電萬次擾法官 申押後1年閱「千頁計」文件遭拒
【明報專訊】58歲廣告設計員涉於去年打出逾萬個電話滋擾區域法院法官,被控4項不斷打電話罪,律政司再向他展開控告藐視法庭的程序,昨日在高等法院開庭處理。被告稱至今收到數以千頁計的文件,申請押後一年以閱讀文件。法官陳慶偉認為押後時間太長,被告反駁稱時間太短「超人都做唔到」。法官又提到,他收過不少滋擾電話,「好多人以為好濕碎,其實唔係」,強調罪成可判監。法官最終押後至9月20日再訊,屆時被告要交代會否聘請律師。
官自言常收滋擾電話
「好多人以為濕碎,其實唔係」
被告陸志榮(現58歲)被指於2021年5月至7月間犯案。控方甫開庭指出,被告今年7月22日去信法庭要求將案件押後一年,控方反對申請。無律師代表的被告表示,今年7月收到5個文件夾共2500頁,上周再收到9個文件夾,他工作繁重,本身有肝病、抑鬱等,近期更確診新冠病毒「未完全康復」,同時要照顧年邁母親,申請押後一年閱讀文件,再考慮是否聘請律師。
法官即關注「你用咩碼入薄H」,被告稱其手機早前被警方檢取,早上填寫表格進入法院。他再補充稱,他在8月14日確診,之後做幾次快速測試均為陰性,但仍有咳嗽等病徵,法官隨即荈Ь階D任及警方案件主管「坐開囓」。
被告早前確診仍有咳 官茈L人「坐開齱v
法官指出,被告要求押後的時間過長,又提到「我成日都收到呢纗q話,各式各樣麉簪棖ㄕ部A好多人以為好濕碎,其實唔係,唔好覺得打個電話捉我唔到、最多罰幾千蚊」,強調控罪嚴重,罪成或可判監,須嚴肅處理,認為可先押後兩周。
官押後再訊 促告知會否聘律師
被告表示需時核對通訊紀錄,時間太短「超人都做唔到」。法官聞言稱「聽你講要核對資料,似乎係你做」,提醒他如果證據強烈,要考慮認罪與否。被告續指法庭有眾多案件要處理,「點解要審我呢單先?」,質疑法庭及律政司「蝦我無律師」。
法官表示不想糾纏下去,決定給予3星期時間,要求被告在9月20日告知法庭會否聘請律師。被告再斥法庭偏幫控方,自言是司法下的犧牲者。法官幾度重複下次聆訊日期後便離開。
【案件編號:HCMP 64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