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翁教堂非禮教友幼女 囚3月
【明報專訊】報稱無業的六旬翁涉於今年5月,在旺角一間教堂伸手入教友的9歲女兒褲內撫摸臀部及私處,他早前承認一項非禮罪,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3個月。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昨判刑時稱,被告以60歲之齡侵犯9歲女童,女童年幼不懂表達,事主當時亦感驚慌,幸有人目擊揭發,認為須判處監禁。
辯方為被告袁平權(60歲)求情時稱,其心理報告正面,稱他一時衝動犯案。被告獲牧師撰寫求情信,表示被告參與教會活動已10年,對於本案感驚訝,辯方續稱案件為單一事件,被告知錯悔改。
牧師求情信:被告返教會10年
案情指出,今年5月29日下午2時許,被告於旺角香港聖公會諸聖座堂地下大堂非禮受害女童X,又抱X放在大腿上,教會清潔工人和職員目睹後報警。
香官判刑時指出,女童X年僅9歲,十分年幼,未必懂得將事件告訴他人,法庭有責任保護兒童。被告伸手進X褲內撫摸臀部及私處,X表現驚慌,幸有人目睹和揭發事件。香官稱,判監絕對不能避免,惟考慮到被告60年來沒案底,重犯風險不高,因認罪減刑後酌情扣減多一個月,終判囚3個月。
【案件編號:WKCC 176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