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喬映瑜刑滿返港隔離 控兩罪缺席聆訊
【明報專訊】昨日(23日)為「12港人」事件發生兩周年,其中喬映瑜因涉組織偷渡罪,在內地判囚兩年,前日服刑完畢返港。她昨於粉嶺裁判法院被控「作出具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及意圖的作為或一連串作為」及「藏有危險藥物」共兩罪,控方指她正接受隔離檢疫,因此缺席聆訊。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8月31日,如果被告尚未完成隔離,案件將延至9月6日或更早再提堂。
控妨司法藏大麻
被告喬映瑜(35歲)報稱無業。首案指控被告於2020年1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連同「廢中」、「恩典」及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具妨礙司法公正傾向及意圖的行動,即協助被告本人與廖子文、鄭子豪、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黃臨福、黄偉然、李子賢、郭子麟、鄧棨然及李宇軒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阻礙警方調查,及調查引起的訴訟。
次案控罪指出,被告於2020年1月14日在旺角利民大廈一單位管有危險藥物,即2.98克草藥形態的大麻。
【案件編號:FLCC1104-5/22】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