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T駁回反對附例上訴 多市建後院屋掃障礙
後院地要夠大 料符合建後院屋者不多
【明報專訊】在安省土地仲裁委員會(OLT)本月4日駁回了反對多倫多市府後院屋(Garden Suites)附例(Toronto Garden Suites Bylaw)的上訴後,該附例終於正式生效。
今年2月2日,多市後院屋附例及其規劃修正案被多倫多市議會表決採納,但隨後遭到上訴。6月2日OLT聽取了多倫多市府要求駁回上訴的請求。
多倫多正面對相當嚴峻的住房需求,允許在社區內建設開發各種形式的住房是解決住房緊張的一個切實可行途徑。
在自家物業後院內建設「後院屋」是現今被市府允許的一種住房形式,如果一個預建後院屋的方案滿足各種建築標準,比如建築高度和縱深限制,並符合市府後院屋附例要求,那麼業主就可以申請建築許可證。
如果方案不能滿足附例要求,也可以向有關調整委員會申請對建築方案作小幅變動,市府規劃部門將審查決定變動是否合適和滿足市府有關規劃政策和區域附例。
多倫多市府表示,「後院屋」和其他形式的住房形式作為多市擴張社區住房可選擇性項目(EHON)一部分,對於解決多市的住房緊張和可負擔性非常必要,為當前和未來的多市住房創造一個更好、更平等和更有發展的前途。
居民申請建設「後院屋」如果滿足後院屋附例和其他申請要求後,就可以獲得建設許可。
有關OLT對後院屋的裁決更多信息可瀏覽www.toronto.ca/gardensuites網站。
多倫多市長莊德利說:「這是一個好消息,它將提供更多住房。後院屋是解決家庭住房不足的一個途徑,也可以用作出租彌補生活負擔。允許後院屋將擴大市府供應住房的選擇性,為解決住房緊張和可負擔性邁出重要一步。」
大鵬地產經紀David說:「允許建後院屋對房產市場影響不大,主要是符合建後院屋的物業並不多,首先這個物業的後院地塊要足夠大,因為根據政府規定,如果你建2層高後院屋,離物業的主建築最少距離7米,1層最少距離5米,還要有單獨出入物業的通道,另外後院屋周圍要留出綠化面積。
「在多倫多有建後院屋需求的主要在市中心,而市中心很少有物業能滿足建後院屋要求。其次申請建設後院屋手續繁雜,我確有投資客專門購買大地塊的物業,但都是為了推到重建,這樣升值潛力更大。總之,我判斷多倫多房產市場不會因為允許建設後院屋而產生明顯變化。」
Alex Wu, Local Journalism Initiative Repor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