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地擲燃彈案 不認罪被告申法官避席遭拒
【明報專訊】2020年2月示威者抗議政府未全面封關,其中5人涉在油麻地投擲汽油彈,並聯同另一男子租住酒店單位製作汽油彈。涉案6人被控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等罪,兩名現18歲的青年昨在區院承認縱火等3罪,案件押後至7月15日再訊,以待為他們索取背景、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其間還押。另案中女侍應否認控罪受審,辯方提出避席申請,稱法官練錦鴻早前處理同案被告的認罪及判刑,或影響公正,但遭拒絕。
稱曾裁同案被告角色 或損公正
被告林天詠(案發時20歲,下同)否認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或摧珧]產兩罪;莫熙陽(17歲)承認上述兩罪,另他涉及多一項縱火罪獲存檔法庭;陳鴻輝(16歲)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或摧珧]產罪。同案的陳鴻基(24歲)及陳國強(27歲)早前認罪,判囚4年2個月;劉智曦(16歲)則判入勞教中心。
練錦鴻:只討論被告刑責 對本案無約束
林天詠的代表大狀石書銘開審時提出避席申請,稱練官早前處理同案兩名被告的判刑,曾裁定各人角色及是否伙同犯案,認為會影響本案裁決。練官聽取陳辭後,稱辯方的申請毫無根據,並謂自己處理該案時只是與辯方討論被告刑責,對本案被告沒有約束作用,重申會維持法律公正,確保公平審訊,否決其申請。
綜合承認案情及開案陳辭,警方拘捕各被告時,在房內搜獲10枚汽油彈、兩罐汽油等。莫熙陽警誡下承認扔汽油彈,並稱「有洇琣野鬙h買,但都係陳國強畀錢,之後就拎洃W去CASA酒店」;另警方在房間曾套取陳鴻輝的掌印。林天詠警誡下則稱,當時跟隨男友陳國強到場、沒有扔汽油彈,另房內的武器及汽油彈均是男友及其他人所製。
【案件編號:DCCC 1073、1074/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