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疫下臨終無家人陪伴 選擇在家離世者增
【明報專訊】疫情爆發逾兩年,公院限制家人探訪,有老人科專科醫生表示,有晚期病人因擔心離世時無家人陪伴,預先表明不願接受維生治療,希望可留在家中離世。自2020年起查詢在家離世增近一倍。醫生稱,若病人有意在家離世,應及早表明並與家人取得共識,提前安排醫護及殯儀人員跟進。
養和醫院長者醫健主任、老人科專科醫生梁萬福表示,2020年疫情爆發以來,病人希望在家離世的查詢有上升趨勢,他未有統計具體數字,稱單計今年2月已有4個在家離世個案,一般多屬80歲以上病人,癌症及認知障礙症患者各佔三分之一,餘下約三分之一是其他末期器官疾病。
簽預設指示可拒接受急救
醫生上門證死亡 離世毋須報警
梁憶述,去年曾有90多歲婆婆患腸病及肺纖維化,肺功能轉差,因家人不能探訪而不願入院,擔心染疫離世無親人在旁,並選擇留在家中,在丈夫和10多名家人陪伴下安詳離世;他形容場面溫馨,在醫院無法做到。
梁萬福解釋,在家離世適合患末期疾病、病情不可逆轉的病人,年滿18歲、精神上有能力行事者,在指定人士見證下可簽署「預設醫療指示」,可拒絕接受心肺復蘇等治療,醫生按法例每兩周上門,病人離世後24小時內上門證實自然死亡及簽署「死因醫學證明書」,遺體毋須解剖,家人亦毋須報警,可到死亡登記處辦手續。
近期在家離世查詢增加,梁提醒病人需與家人取得共識,在家添置病牀等設備及安排人手照顧,另需與醫護商量,如獨居者不能在家離世,氣喘或出血性疾病患者亦未必適合,並要安排殯儀人員接送遺體。他說,公立醫院人手緊張,法例要醫生上門證實自然死亡,否則救護員到場仍需按法例要求急救,故在家離世多由私家醫院安排,而醫生家訪加殯儀接送,費用多約數萬元。
現時不多於1%人在家離世
政府2020年已完成預設醫療指示及在居處離世立法的公眾諮詢,目標下屆立法會期內提交條例草案。梁萬福表示,現時未有正式統計,但按死亡登記紀錄中的死亡地點,本港不多於1%人在家離世,料立法後會增加。
(新冠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