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煽動顛覆 支聯會李卓人等5月再訊
【明報專訊】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港區國安法》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昨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作第二次提訊日。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聽取控辯雙方陳辭後,下令將案押後至5月31日作第3次提訊日,以交付高等法院審理。
控方代表為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由於支聯會已被剔除公司註冊,由破產管理署延聘的大律師林芷瑩代表。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步出囚室後,不時向旁聽席揮手,何俊仁明顯消瘦不少。鄒未有代表律師,自行陳辭。
支聯會及3名被告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間,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國中央政權機關。
根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60(I)條,如某公司所提起的法律程序或他人所提起針對某公司的法律程序在該公司解散之日待決,該項法律程序可由破產管理署長代表。
【案件編號:WKCC 3632/21】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