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黨幹部借貸受賄 湘法院副院長「收息」331萬
【明報專訊】湖南省紀委監委前日通報8宗黨員幹部「借貸收息」受賄典型案例,落馬官員均為黨員幹部,行賄人均為私營企業主,稱黨員幹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通過借貸收息的方式收受賄賂。其中湖南省高級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李微,借出610萬元,收「利息」331萬餘元。
據湖南紀委監委微信公眾號「三湘風紀」消息,黨員幹部通過借貸收息的方式收受賄賂是權錢交易。通報的8宗典型案件,還包括長沙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李曉宏,其借出165萬元,卻收到「利息」140萬元;衡陽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廖炎秋以借貸收息的名義收受財物共計3500餘萬元等。紀委監委稱,當前仍有部分黨員領導幹部參與借貸收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