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教師照顧女童偷拍下體 最小年僅2歲
【明報專訊】台灣雲林縣一名36歲劉姓中學男教師,早年前受友人委託他照顧3名女童,但他竟然藉機偷拍女童們的下體照,有受害者年僅2歲。台媒周日(17日)報道,法院判劉男須一共賠償108萬新台幣予受害者家屬,及8年有期徒刑。
據了解,4年前劉男在雲林兩間初中擔任代課老師,還兼職一間幼稚園的積木老師與房屋仲介。由於他的教職背景豐富,不少家長會委託他幫忙接送小孩。他在照顧期間偷怕女童下體的照片,並上傳至Google雲端硬碟保存。
直至去年,美國國家失蹤及受剝削兒童中心透過網絡巡邏,發現劉男的雲端硬碟存有猥褻兒童的照片,於是通報台灣的刑事局。劉男被警方審訊時承認犯罪,但認為自己僅是猥褻,絕無性交或做出違反女童意願的行為。法院認為,劉男僅為滿足私慾,罔顧家長信任,造成女童身心靈難以抹滅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