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江勇被起訴 狀書指2001年任副縣長起受賄
【明報專訊】最高檢察院昨日通報,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書記周江勇(圖)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檢察院指定,已由安徽省滁州市檢察院向滁州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最高檢官網引述檢察院起訴書稱,周江勇利用擔任浙江省鄞縣副縣長,象山縣縣長、縣委書記,寧波市委常委、寧波杭州灣新區開發建設管委會黨工委書記,舟山市長、書記,溫州市委書記,杭州市委書記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翻查資料,周江勇於2001至2002年擔任浙江省鄞縣副縣長,距他2021年8月落馬相隔約20年。
紀委曾指「資本勾連」 起訴書未提
今年1月,中紀委監委在他落馬後的調查提到,周「對黨中央決策部署陽奉陰違,與資本勾連,支持資本無序擴張」。《人民日報》旗下《中國經濟周刊》曾發文稱,周家與阿里巴巴創辦人馬雲的螞蟻金服有勾連,不過最高檢昨日的通報並未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