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光復元朗」未獲批 續號召「購物」掀衝突 還押8月 鍾健平認組織集結明判刑
【明報專訊】2019年「光復元朗」遊行發起人鍾健平(圖)涉組織未經批准集結,事隔兩年後被警方落案起訴並還押近8個月。鍾昨日在區域法院認罪,案情稱警方禁止遊行後,被告重申遊行路線,並呼籲市民以到元朗購物之名參與,他身處現場和發表引起憎恨言論,在防線以手勢示意,嘗試控制示威者,而該未經批准遊行導致暴力事件。法官胡雅文將被告收押至明日判刑。
求情稱遊行和平 衝突屬另一群
被告鍾健平(42歲,公關人員)承認於2019年7月26至27日間,組織一個屬未經批准集結的公眾遊行,但否認同月27日干犯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此罪獲存檔於法庭。辯方求情稱,被告在澳洲修讀航空課程,居住元朗多年,關注流浪動物權益,為人和藹仁慈,元朗襲擊事件令他大感震驚,故申請遊行。
辯方稱,涉案遊行和平,不排除有市民出於其他原因到場,時任嶺大校長鄭國漢也有現身。之後由另一群黑衣人參與暴力衝突,被告並不如他們般佩戴裝備,無證據證明他帶領示威,被告於防線協調時只有少數示威者順從。辯方提到,被告同年8月到警署報到後遇襲,嚴重傷及頭部後頸等,但至今未有人被捕。
被告警署報到遇襲 傷頭頸
案情指出,被告於2019年7月23日申請遊行以「譴責7.21元朗恐怖襲擊」,計劃從水邊村遊樂場出發,沿大馬路及朗日路遊行至元朗西鐵站。警方反對申請和駁回上訴後,被告聲稱當日會自己行街,歡迎市民到元朗遊玩和買老婆餅。大批市民按原定路線遊行,輕鐵列車行駛受阻,有示威者向元朗警署撒溪錢和照強光,高叫「香港警察,知法犯法」等口號,警方發射催淚彈驅散,有警車遭破壞。
案情指被告申遊行「譴責恐襲」
片段顯示,被告與警方和示威者交涉,他以手勢示意示威者不要擲物。被告又表明是活動申請人,當晚向傳媒稱估計有28萬人參與,感謝到場者,又批評警方和中聯辦指派恐怖分子襲擊市民。被告翌日遭警方拘捕,他僅承認曾到場及接受採訪。
【案件編號:DCCC 842/21】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