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問快答:23條立法
【明報專訊】律政司長鄭若驊2022年1月24日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稱,特區的首要任務是履行憲制責任,就《基本法》23條立法,以維護國家安全。基本法23條立法原預計2022年6月底前諮詢,下半年提交立法會。受疫情影響,保安局2022年3月回覆稱期望在今屆政府完結前展開諮詢工作,以及2022年年底前將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主要相關課題:「一國兩制」的內涵和實踐.
◆23條立法Q&A
Q1:什麼是基本法23條?
基本法23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Q2:23條立法的研究方向是?
保安局長鄧炳強2022年2月8日表示,23條立法研究方向包括法例包含什麼元素、涵蓋哪些犯罪行為、如何運作等。局方將會參考2003年推動23條立法的情G、內地和外國的相關法律、《港區國安法》實施經驗及法庭相關裁決,制定法例應對過往發生的事情,以及未來挑戰。
Q3:23條應用範圍預料包括什麼?
鄧炳強表示,必須研究23條本地立法是否需要具有「域外效力」,對境外危害中國國家安全行為行使刑事管轄權。「因為《港區國安法》有域外效力,因此我們草擬23條時會考慮這點」。
鄧炳強並稱局方將會加強宣傳,特別針對在港經商的外國人,向他們解釋條文、立法原意及會否影響他們。鄧炳強又同意加強在學校宣傳國家安全意識和23條立法工作,將會與教育局商討細節。
Q4:2003年七一遊行後,政府就23條立法作出什麼讓步?
立法草案《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在2003年2月14日刊憲,同年2月26日提交立法會首讀,至該年7月前,政府多次因民間意見修改草案。2003年七一遊行至少逾50萬人上街反對立法,遊行後,政府就23條立法作出3項修訂,包括內地組織被中央禁制後,從屬的本地組織不會在香港被禁;加入以公眾利益作為非法披露官方機密的抗辯理由;以及取消警方在沒有法庭手令,可入屋行使緊急調查權力。最終政府在立法會未能取得足夠票數支持下,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於同年9月5日宣布撤回草案。
保安局長鄧炳強2021年10月接受本地報章專訪時表示,政府即將處理的23條立法,2003年的3項讓步將不考慮,並會以修訂前的版本做立法起點。
Q5:23條立法的同時,需要保障什麼權利?
人權及新聞自由。法律界立法會議員林新強認為(23條立法)條文要保障《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下的自由,至於保障言論自由的《約翰內斯堡原則》,他稱絕對有參考作用,但《原則》不可綑綁其他國家或地區跟從。浸大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說,基本法及國安法也訂明對言論和新聞自由的保障,故政府制定法律時要體現這些重要原則,否則便無法「落實國安法」。他說傳媒報道時會涉及一定保密資料,例如傳媒基於公眾利益披露及監察當權者有否涉嫌濫權或以權謀私,有關資料不涉保安情報、防務、國際關係、犯罪及刑事調查。他強調傳媒並非要求特權或超越法律,而是政府制定法律時要兼顧言論和新聞自由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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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學公民 第2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