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長署任 林鄭:同呈中央考慮
【明報專訊】政務司長李家超前日辭職後,政府未公布署任政務司長人選,有別過去兩次司長辭職參選,同時公布署任的做法。特首林鄭月娥昨表示,目前未有署任安排,雖然《基本法》沒規定署任官員安排,但已同時與李家超的任免呈交中央政府一併考慮,並說政務司長工作仍繼續有人處理。
李准拉票可免限聚
林鄭未正面回應是否利益衝突
林鄭月娥昨在記者會拒絕評論是否支持李家超參選特首,以及認為他能否勝任,稱她的唯一責任是讓特首選舉工作順利舉行。
對於李家超參選前豁免特首候選人進行選舉相關聚集不受限聚令限制,會否令人覺得有利益衝突,林鄭未正面回應,表示相關防疫規例的豁免權屬政務司長,相信當時是對方審批。
就李家超辭任政務司長後未有署任人選,林鄭月娥表示,署任安排不受基本法第48(5)條涵蓋,但政務司長是政府第二把手,如特首短暫未能履職需要政務司長擔任其職能,所以認為與李家超的任免一同處理較適合,現在由中央一併考慮。
李家超原任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資審會)主席,林鄭月娥稱有關法例無列明必須由政務司長擔任資審會主席,稍後會重新任命,確保資審會可適時處理特首候選人的審查工作。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資審會須由主席(須為官守成員)、2至4名官守成員、1至3名非官守成員組成。李家超辭職後,資審會只有政制局長曾國壑峆O安局長鄧炳強兩名官守成員,代表林鄭月娥須委任至少多一名主要官員進入資審會。
(特首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