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認姦醉娃 的士司機改口
【明報專訊】53歲的士司機涉於前年5月接載一名醉酒16歲外籍少女到淺水灣陽明山莊外,並在車內企圖強姦,其後帶她到荃灣旭逸酒店。男司機被控一項企圖強姦罪,案件昨於高等法院原訟庭開審。控方案情指出,被告被捕時曾稱「見佢飲到好醉,所以撩佢搞洁v,但其後改稱未曾插入事主陰道。
被告林少腄A被控於2020年5月16日在陽明山莊外企圖強姦X。案情稱,X在5月15日晚上與朋友在赤柱消遣,她喝至爛醉,翌晨醒來發現自己與被告躺在荃灣旭逸酒店房間H上,她隨即尖叫及致電母親,由母親帶到醫院檢查。
錄影會面稱沒插入
被告向警員表示曾接載X,趁她酒醉「泊低架車同佢扑洁v,完事後載她到酒店休息,在警誡下亦承認以為獲X同意「搞佢」。他其後在錄影會面改稱,不曾承認「搞」過X,強調陽具沒插入X陰道,在未能勃起下射精。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 7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