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GBA專題:港人在港可跨境辦「深圳社保」
【明報專訊】香港有強積金為退休生活準備,內地僱員則有社保做退休後盾。以往香港年輕人在大灣區工作未能參加內地社保計劃,當大灣區更加融合,港人在內地工作可以供社保。工聯會與廣東社團總會早前聯合舉辦「內地社保政策」分享會,期望鼓勵更多港人參保,促進大灣區融合發展。而中銀香港(2388)近期推出,符合條件的香港居民可在中銀香港指定網點提交參保登記申請表,中銀代為收件後會移交資料至深圳中行,再由深圳中行轉交社保局,成功參保並繳費的香港居民可依法享受與內地居民同等社會保險待遇。
明報記者 龍彩霞
北上深圳就業或創業的香港青年人數持續增長。深圳市社保局通過與中銀香港、深圳中行合作,實現港澳居民社保業務跨境辦理。
深港跨境社保服務適用於3類人群,包括:
1. 在深圳用人單位依法聘用的港澳居民;
2. 18歲至法定退休年齡之前,在深圳從事個體或靈活就業(即自僱)的港澳居民;
3. 16歲至60歲之間,且在深圳辦理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未就業港澳居民。
中銀代收表轉交深圳社保局
合條件的港澳居民在中銀香港指定網點提交「跨境」申請登記後,中銀會移交資料至深圳市社保局,成功參保並繳費的港澳居民便可依法享受與內地(大陸)居民同等的社會保險待遇。此外,中銀香港會協助客戶使用社保局個人網上服務系統(http://si.12333.gov.cn)、「深圳社保」微信公眾號自助操作社保服務功能等。
中銀香港副總裁龔楊恩慈表示,「中銀香港為在深圳生活、工作或學習的香港居民參保提供代收件服務,藉此為香港居民在大灣區生活和發展提供更多便利。『灣區社保服務通』進一步豐富了深港互聯互通的民生服務,豐富了深港兩地同城化的體驗。」
工聯會:增港人「大灣區人」身分認同
在深圳或廣州等城市就業的港人,應依法參與5項基本社保,包括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由公司負責登記及代扣代繳。
自僱港人可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退休人士及未就業的港人可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於線下登記後,均可於線上繳納保費。
工聯會榮譽會長林淑儀表示,不少在內地工作或準備到內地退休的港人,選擇在內地發展事業或長期居住後,都想得到多一份生活保障,及希望能與內地居民獲得同等待遇。廣東社團總會常務副主席兼秘書長龍子明指出,社保政策的推行為港人到內地定居和工作帶來契機,增強港人「大灣區人」的身分認同。
好像強積金一樣,社保分為自資及公司代繳部分。粗略計算,假設僱員平均工資是6000元(人民幣,下同),那麼你的社保繳費基數就是6000元,按照6000元來選擇60%的繳費標準,那麼就是3600元。因為靈活就業人員所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是20%,所以說3600元的20%,每個月的交費就是720元。那麼一算,一年下來的繳費標準大概就是8640元。醫療保險有4%和8%兩個繳費標準,按照3600元的繳費基數計算,每月繳費為144元或者288元,加上大病醫保費用,一年醫保費用由1728元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