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設施」約385個 官方稱九成民用
「新疆數據項目」標註全新疆共有385個「拘留設施」。記者在現場查證時對比Google Earth發現,部分設施顯示其功能與「拘留設施」並無關聯。中國官方曾召開發布會回應此事,稱經證實其所標註的地點有近九成為學校、機關事業單位、醫院、住宅、商舖等場所。
「新疆數據項目」曾表示,通過對衛星圖像、夜間照明技術的研究,在烏魯木齊、喀什、阿克蘇等地發現當局新建380多個「拘留設施」。記者根據其所標註地點定位,發現有大量「拘留設施」使用的是藍色彩鋼瓦板房。一般而言,板房多被用作倉庫、宿舍等臨時場所,其材料的強度無法滿足「拘留設施」所需的安全要求。這點與採訪時所見的警用拘留設施有明顯區別。
一些被標記為「拘留設施」的場所,在Google Earth上有不同標記,例如「新疆農業廣播電視學校洛浦縣分校」,地圖上還配有「文」字標識。再如被標記為民豐縣1號「拘留設施」的地點,在Google地圖上是「民豐縣交警隊」;和田縣4號「拘留設施」,在Google地圖的標註為「先拜巴扎鎮中心小學」,相似情况也出現在喀什。
新疆法學會副會長艾尼瓦爾‧斯依提稱,新疆教培中心從建設規劃、設計施工與配套設施,都是按照學校模式建設,有別於監獄或看守所類的監管設施。「它的(監管設施)佈局調整、選址建設、項目審批都有嚴格的程序,設計施工、監管區劃分和配套設施都有統一規範標準」。中國現代國際關係學院副研究員賈春陽表示,新疆職業教育培訓中心與美國「社區矯正」、英國的DDP(脫離轉化項目)及法國的去極端化中心,在本質上並無區別。
新疆自治區政府新聞發言人徐貴相4月9日在北京召開涉疆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新疆數據項目、新疆受害者數據庫、維吾爾過渡期司法數據庫等的信息共涉及12,050人,其中10,708人為真,1342人為虛構。在該10,708人中,有6962人在社會上正常生活,3244人因危安暴恐犯罪和其他刑事犯罪被判刑,238人因疾病等原因死亡,264人在中國境外。他又稱新疆數據項目提供的新疆380個拘留設施的地理信息,有343個是學校、機關事業單位、醫院、住宅、商舖等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