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申簽保守行為 輔警偷碌柚麵包獲撤控
【明報專訊】休班女輔警年初涉在超市偷竊總值約50元的碌柚及麵包被捕,其後被停職,她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訊。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昨獲控方申請簽保守行為處理案件並獲准,控罪撤回。主任裁判官錢禮下令被告自簽1000元守行為1年,及須付500元堂費。
被告陳淑芬(53歲)報稱康文署公園設施技工,亦為油麻地軍裝巡邏小隊輔警。原控罪指她於今年1月20日在油塘大本型商場偷竊一個碌柚及一個麵包,總值50.9元,該物品為百佳超級市場財產。
承認案情指,店舖經理當日接到顧客通知被告在蔬果部偷竊。店舖保安目睹被告離開超市及未有付款,上前截停時於被告環保袋內發現一個碌柚和一個麵包,被告聲稱忘記付款。
撕走價錢牌 稱忘記付款
被告警誡下否認犯案,稱「我唔知呀,我好驚呀,一場誤會謕Q」。被告表示,案發前處理亡父身後事,她因失眠和情緒低落,事發前一晚曾服食安眠藥,遭截停時她才意識未有付錢。閉路電視顯示,被告在店內流連至少15分鐘,並撕掉碌柚的價錢標籤。
【案件編號:KTCC 148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