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妄想路人自願捱車撞致殘 賠1913萬
【明報專訊】高雄一名患有精神疾病男子前年駕車時,誤以為一名正在過馬路的男工人向他點頭示意是代表「自願被撞」,於是加速撞向對方後逃逸,導致捱撞工人終身無法行走。繼殺人未遂罪獲判7年半刑期,他近日亦被高雄地方法院(圖)判處向傷者賠償1,913萬新台幣。
判決指,被告林姓男子2019年9月16日早上8時左右,駕車在前鎮區文林街與新光路口處停等,目睹吳姓工人徒步行經該處,於是駕車撞倒並拖行對方。吳姓工人逃過死劫,身體多處骨折受傷,需要臥牀,由父母全日照顧。
經高雄地方法院計算後認為,林男應向吳男賠償。林男早前辯稱,他因被害妄想、幻聽等精神疾病發作,妄想小學同學遭人殺害並棄屍於混凝土車中,才在事發地點一帶尋找混凝土車,還稱「吳向我點頭示意自己讓我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