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畫報:中英簽訂聯合聲明
【明報專訊】新聞重點
● 中英就香港前途展開談判
● 中英雙方簽署聯合聲明
●中國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
.相關課題:香港問題的由來.
◆新聞
中英談判
【本報訊】《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借期由一八九八年七月一日開始,為期九十九年。距離一九九七年只有不足廿年時間的七十年代末,本港及國際投資者更關注香港的前途問題,如憂慮港府批出新界土地的年期將於一九九七年屆滿。一九七九年三月,港督麥理浩到北京與國務院副總理鄧小平會面,要求改寫新界租約期限,中方表示不急於討論,但鄧小平強調香港主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的特殊地位為中方尊重,一九九七年香港的政治地位改變後,不影響投資者的投資利益。
八十年代初,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的構想,按鄧小平的論述,「一國兩制」是指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國家的主體堅持社會主義制度,香港、澳門、台灣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長期不變。
一九八二年九月,鄧小平與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就香港問題於北京會談,中英雙方通過外交途徑解決香港問題。中英雙方曾各持強硬態度,如中方拒絕港方代表加入談判、戴卓爾夫人提出「以主權換治權」,但被鄧小平堅拒。
歷時約兩年,經過廿二輪談判,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戴卓爾夫人與國務院總理趙紫陽簽署《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簡稱《中英聯合聲明》)。聲明指出中國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此外,中方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外,香港享有高度的自治權、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回歸前香港的社會、經濟制度、生活方式不變、基本方針政策五十年不變等。
◆歷史倒帶
什麼是B N O?
B N O是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ritish National(Overseas))的英文縮寫,於八十年代因香港前途問題而設。一九八七年七月一日起港人可申領B N O護照,取代原有的英國屬土公民(B D T C)護照。B N O護照持有人在海外可尋求鄰近的英國領事館協助,但並無居英權。即使回歸後,港人只要在一九九七年前曾申請B N O都有資格續領。
英國政府二零二零年十月廿二日公布,約五百四十萬名合資格香港居民二零二一年一月三十一日起可申請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 N O)簽證移民英國。英國內政部二零二一年八月公布數據,計劃實施首五個月累計接獲6.49萬宗申請,當中約73%、4.73萬宗申請已獲批。中國外交部推出反制措施,宣布中方不再承認B N O護照作為旅行證件和身分證明,港府亦發聲明表示B N O不能用於在香港出入境和獲承認為任何形式的身分證明。
■歷史格格(圖)
[智學公民 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