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地收入歸地方 政績考核機制催生「土地財政」
中國自1994年推行分稅制改革後,土地出讓收入歸地方政府,加上以GDP為核心的政績考核機制,形成「土地財政」,亦推高了樓價。
地方財政嚴重依賴土地收入,以浙江省為例,2020年財政收入(廣義)超過1.8萬億元(人民幣,下同),其中賣地收入就有1.02萬億,佔比達55%。中國主要50個城市賣地收入持續高於稅收收入。
城鎮化加速推動房地產市場發展,賣地收入也逐年增加,由2009年的1.4萬億(相當於GDP的4.1%),增長至2020年8.4萬億,佔GDP的8.3%,亦是地方政府財政一大來源。若以地方賣地收入佔當地公共收入的比重,量度土地財政依賴度,在2019年,浙江、安徽、江蘇、山東、江西等地,依賴度都在90%至120%,意味着賣地收入佔當地整體財政收入幾乎或超過一半。
今年6月,中央4部門宣布,原本由自然資源部門徵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全部轉由稅務部門負責徵收。坊間起初理解為賣地收入數歸中央,更指是「土地財政終結」。
不過官媒後來澄清,有利於提高賣地收入等徵管效率,降低徵收成本。收入仍歸地方政府使用,只是徵收單位不同,因此對樓價影響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