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引內地漢劏肚案囚6年 官:兩案不同 何輕傷只因幸運
【明報專訊】何君堯前年在街站遭無業漢以刀刺傷胸,被指和7.21元朗襲擊有關,辯方庭上援引反修例期間發生的大埔「連儂隧道」劏肚案判囚6年4個月作案例,不獲法官接納,法官杜麗冰認為何君堯的傷勢不重只屬幸運。被告最終被判囚9年。
辯方昨日求情時不爭議被告手持致命武器施襲,不對其動機作辯駁,但引用前年10月大埔「連儂隧道」劏肚案,涉案內地漢在高院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被判囚6年4個月,辯方認為兩案同樣涉及政治的暴力事件,且有預謀。
杜官隨即表示兩案不同,指「連儂隧道」案的被告是隨機施襲,與本案的預謀程度不同,並認為何君堯的傷勢不重只是因為幸運。她強調有意圖而傷人罪沒有量刑指引,每宗案件情况不同。
翻查資料,19歲青年當日在大埔「連儂隧道」派傳單時,遭24歲內地男子以利刀割頸劏肚,致腸臟溢出,內地男原被控一項企圖謀殺罪,及後改為承認一項有意圖傷人罪;該案法官陳慶偉曾形容案件是2019年「眾多毫無意義暴力事件」其中之一。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