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選後阻戰伊朗 惟法例上總統用核無人能阻
根據現行法例,理論上無人能阻止作為三軍總司令的總統動用核武,除非軍中指揮鏈有人拒絕執行命令。
華郵:或擴軍隊共和黨分歧
伍德沃德和科斯塔在新書中指出,米利自知其介入總統作戰命令,與1970年代時任防長施萊辛格(James R. Schlesinger)做法相似,1974年8月施萊辛格在時任總統尼克遜面臨國會彈劾前,要求軍方在執行總統命令前,先通知他與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
《紐約客》今年7月亦報道,《紐約客》和《紐約時報》記者合撰的新書披露,特朗普在敗選後,屢將伊朗問題放到白宮會議上,似乎想不惜做任何事來保持權力,包括向伊朗動武。這與《紐時》去年11月的報道琣X,即特朗普在大選失利後,考慮數星期內攻擊伊朗主要核設施,但被包括米利在內多名幕僚勸阻。
議員促立法限總統用核武
《華盛頓郵報》評論指出,米利在伍德沃德新書中所描述的行為,在特朗普批評者眼中可能視為英雄,但米利的做法可能進一步激怒右派,擴大軍隊與共和黨之間的分歧。一旦特朗普或其心腹在2024年或2028年上台,預計會肅清那些被視為忠於憲法而非忠於總統和共和黨的官員。
總統發動戰爭要尋求國會授權,但沒有規例可阻止總統動用核武,就算國防部長抗命,總統也可將之撤換。
《華郵》指出,無法阻止特朗普或未來其他共和黨總統任命極右思想的人擔任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換句話說,「我們不能指望未來有將領如米利般,會在橢圓形辦公室抗衡一個想成為專制者的人」。有見及此,民主黨議員已提出立法,禁止總統率先使用核武,除非國會已宣戰。有專家更建議,規定總統下達核命令前,必須取得副總統和眾議院議長的同意。
(華盛頓郵報/新聞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