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訴擅剪學生頭髮 耀道中學:已約家長面談
【明報專訊】本報接獲元朗的金巴崙長老會耀道中學學生家長投訴,稱該校有教師早前未通知家長下擅自在校內剪學生頭髮,對該教師做法感不滿。校方昨書面回覆本報查詢,無直接回應家長投訴內容是否屬實,稱相關教師已兩次致電家長溝通事件,學校亦約見家長面談;校方會再三提醒教師處理學生儀容事宜、幫助學生處理困難時,應保持與家長良好溝通。
投訴的家長稱,從子女口中或其親身經歷得知,該校有教師在開學初沒通知家長,就在學校剪學生頭髮,質疑學校依何理據准該教師即場剪學生頭髮。該家長又稱,「所謂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學生髮型不合規格,可先作出警告並告知父母需要當晚解決」,批評老師不尊重。
根據《學校行政手冊》,學校對違規學生處以懲罰措施,應與學生過失的嚴重程度成正比;教師應直接通知家長有關學生所犯校規或學校將採取的訓育措施。
教局:檢查儀容應顧學生自尊
教育局回覆稱,知悉事件後已與有關學校了解詳情及適切跟進。局方指出,一般而言學校訂立儀容服飾方面的校規旨在教育及保護學生;學校檢查學生儀容時應顧及學生自尊及感受,避免不必要身體接觸或尷尬情况。局方稱,學校可考慮採取合理和恰當的行動以維持紀律,有關行動必須符合相關法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