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飾須得體 禁無領衣展示口號
【明報專訊】政府昨日去信周五要參與宣誓的區議員,列明參與者要符合言行準則,「服飾應整齊得體」,不許穿無領上衣(如圓領、V領T恤),不容穿牛仔褲、運動褲,不准穿拖鞋、露跟鞋、運動鞋、涼鞋或露趾鞋。同時區議員的服飾不能展示商業性質廣告,例如運動隊伍宣傳,衣物有破損都會被視為不符規格。
不可阻通道 遲到可拒入
民政事務局長徐英偉昨日(7日)發信,通知港島的區議員,周五(10日)早上9時到北角社區會堂宣誓,提醒議員官方「有權拒絕遲到者入場及中途離場者再次入場」。出席者要衣著得體,口罩、衣物不能展示政治化標誌、口號或標語,不得攜帶可能影響儀式或造成滋擾、不便或危險的物品進場,包括體積過大的物件、揚聲器、擴音器、雨傘、防禦裝備(如俗稱豬嘴的口罩、頭盔)、旗幟、橫額或彩旗。
信中又列明,出席者不可阻塞出入口、樓梯、通道、緊急出口。保安人員已獲授權,可檢查出席者的隨身物品及手袋。區議員可依據《宣誓及聲明條例》,選擇宗教式宣誓版本「區議會誓言」或非宗教式的「區議會誓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