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達4倍地積比 濕地緩衝區罕見
【明報專訊】新地申請「土地共享」的元朗蠔洲路用地,位於濕地緩衝區範圍內。根據指引,若發展「濕地緩衝區」內土地,發展商需作生態評估,一般作低發展密度,由0.2倍至不超過1倍等。不過,今次蠔洲路公營用地的地積比率高達4.14倍,樓高25層。有環團質疑發展商借建公營房屋為名,無視對環境的影響,並憂慮一旦批出申請,將令濕地緩衝區規劃準則名存實亡。
發展局長黃偉綸本周一表示研究提高濕地緩衝區內的發展地積比率。政府昨即公布新地提交的申請書,蠔洲路項目擬建的1474伙私營部分,其地積比率達2.15倍;而擬建的2616伙公營房屋,其地積比率更高達4.14倍。
環團憂開先例 取代城規審批
城規會資料顯示,該幅用地曾於2017年申請擬建57幢洋房,當時地積比率為0.34倍,規劃署曾指由於該用地位於濕地緩衝區範圍,發展方案有可能影響濕地保育區的緩衝功能,影響周邊魚塘及濕地的生態環境及多樣性,但最終申請仍獲城規會通過。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表示,對今次發展商提交的發展方案感憂慮及驚訝,指政府仍未完成濕地緩衝區發展密度的檢討,已有發展商申請擴大緩衝區的發展密度,更較原先城規會批准的密度高出10多倍,質疑發展商借「土地共享」渠道及假借提供公營房屋之名,無視緩衝區的規劃限制及對環境的影響,不但開出不良先例,更憂慮日後發展商日後可借「土地共享」途徑,取代城規會的法定程序。